22

2026

09

氢车及长管拖车免收高速费!广州发布关于支持氢能场景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月20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支持氢能场景建设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争取到2030年全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保有量占比达到30%;在广州市首次登记上牌、进出收费道路均在广州市范围内、使用粤通卡ETC支付的氢车备案后免收高速费;在广州市登记上牌、进出收费道路均在广州市范围内、使用粤通卡ETC支付的氢气长管拖车备案后免收高速费;支持在氢能基础设施领域开展REITs试点。

 

广州氢车高速通行免费。对于数据接入国家、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燃料电池汽车,在广州市首次登记上牌、进出收费道路均在广州市范围内、使用粤通卡ETC支付的,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后即可全额减免高速通行费。本政策有效期内该项补贴总额不超过1.5亿元,每年根据年度申报里程数、当年剩余资金额度予以发放。

 

广州氢气长管拖车高速通行免费。在广州市登记上牌、进出收费道路均在广州市范围内、使用粤通卡ETC支付的氢气长管拖车,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后即可全额减免高速通行费。

 

氢能船舶奖励。搭载在穗生产的氢燃料电池系统的货船市级奖励标准为:2000吨级装载量奖励200万元/艘,3000吨级装载量奖励300万元/艘,4000吨级装载量奖励400万元/艘,5000吨级及以上装载量奖励500万元/艘。20米及以上其他氢能船舶市级奖励标准为50万元/艘。

 

城市群市级配套奖励。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按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标准予以配套,市级奖励按每积分8万元发放,其中设计总质量49吨及以上重型货车按每积分10万元发放。氢储能发电、两轮车、叉车、航空器等其他创新应用场景奖励资金按照每积分2.4万元发放。

 

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规模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kg。

 

高压力等级长管拖车奖励。对在广州市注册运营的运输企业新增购置的氢气长管拖车,30MPa及以上的每台奖励40万元,50MPa及以上的每台奖励60万元。

 

加氢站。新建加氢站应按照1000kg/12h以上加氢能力、30MPa卸氢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支持已建成投运的20MPa卸氢能力的加氢站实施改造升级至具备30MPa及以上的卸氢能力,对已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的加氢站,每站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用氢补贴。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6年底前低于26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7年底前低于25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8年底前低于24元/公斤的市级财政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5元/公斤的标准补贴给加氢站。终端售价2029年底前低于23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30年底前低于22元/公斤的,市级财政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3元/公斤的标准补贴给加氢站,每站补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氢能金融扶持。支持在氢能基础设施领域开展REITs试点。支持氢能制储运加用等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热点新闻

FuelCellChina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