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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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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西、荷、波、奥五国呼吁对欧盟RFNBO规则进行专项修订

Haechifuelcell


 

德国、西班牙、荷兰、波兰和奥地利五国高级政府官员,联名致函欧盟委员会,呼吁专项修订欧盟可再生低碳氢(RFNBO)规则。他们指出,制定相关规则的授权法案,与欧盟及全球氢能市场发展的经济现实严重不符。

 

据Hydrogen Insight获悉,这封三页长的英文信函由五国能源与气候部高级公务员联署,直接寄给欧盟委员会能源总司司长Ditte Juul Jørgensen。

 

信中表示:“我们希望提请您注意,在执行该授权法案设定的标准时,我们正面临诸多挑战。尽管各国及欧盟提供资金支持,且欧盟设定具有约束力的配额,但目前落地的长期承购合同仍寥寥无几。即便各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携手发力,氢能市场的扩张速度仍未达到预期节奏。

 

按照现行RFNBO标准生产可再生氢能,成本依然居高不下,部分情况下甚至高到难以推进。受现有框架影响,可再生氢能与化石基替代能源的成本差距进一步扩大。此前研究预测的电解装置生产与安装成本下降并未实现,相反,设备采购与制造成本持续攀升。”

 

这封信的发出,必然经过各国部长明确批准。各国特意采用公务员之间致函的形式,避免相关意见被贴上政治标签。

 

“及时、高效且有针对性地修订该授权法案,是实现欧盟气候与产业雄心的关键,”信中进一步说明,“我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避免进一步延误、投资停滞及竞争力流失。

 

若维持现行规定不变,当前RFNBO授权法案标准将给项目带来沉重负担,放缓氢能产业扩张步伐,让《可再生能源指令》设定的宏伟目标更难达成——尤其是第22a条明确的工业用氢目标,即到2030年,42%的工业用氢须为RFNBO。

 

当前市场发展态势已清楚表明,现有规则正在制约市场推进。”

 

信函呼吁欧盟委员会,将原定于2028年的RFNBO授权法案审议工作提前至今年,并针对“阻碍RFNBO市场扩张的主要规则”,提出以下三项针对性调整建议:

 

  1. 将通过购电协议采购电力的绿氢项目,其额外性要求的实施时间从2028年推迟至2035年;同时将现有祖父条款(2028年前签署合同的开发商可豁免相关规则)的适用期限,从现行的2038年延长至2040年;

 

2. 对于“电力系统相对清洁”的国家,将时间匹配度从月度核算改为小时核算的节点,从2030年延长至2038年;同时由欧盟委员会评估,“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将月度时间匹配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35年以后,是否有助于实现授权法案的目标”;

 

3. 由欧盟委员会评估,是否可下调相关豁免门槛——现行规则规定,上一日历年可再生能源平均占比超过90%的地区,相关项目可豁免额外性与时间匹配要求。

 

联名信还呼吁,修订内容需纳入早期投资的法律保障条款,确保“先行者的政策可预见性与持续融资可行性”;同时推动修订内容尽快生效,防止投资停滞与项目进一步延误。

 

文件结尾明确:“我们将继续与欧盟委员会密切合作,并随时准备为这一进程提供建设性支持。”

 

签署该信函的人员包括:

• Benedikt Ennser,奥地利经济、能源与旅游部能源总司司长

• Bernhard Kluttig,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安全、天然气、氢能及国有资产总司司长

• Christian Schmidt,德国经济与能源部电力总司司长

• Michel Heijdra,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总司长

• Krzysztof Bolesta,波兰气候与环境部国务秘书

• Manuel García Hernández,西班牙生态转型与人口挑战部能源政策与矿业总局局长

 

来源:  Haechifuelc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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